SRP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以獨立診療線管理中醫門診:會員、預約、藥房待取與收銀與西醫(SRP Clinic System)共用,四診病歷、中藥主檔與處方結構各自獨立。醫師先完成望、聞、問、切,再記證型、綜合症狀與治療法則,其後按克數立方。單味可標先煎、後下、包煎、烊化、另煎;整張方可註明煎煮/配製方法、中成藥用法、重配次數及是否需要代煎。處方「保存」不交藥房,「完成」始進入待取。
中醫門診與西醫共用會員、預約、藥房與收銀,但四診病歷、中藥主檔與處方結構獨立。中醫診次不會誤開西藥,亦不會以 SOAP 套用望聞問切。
當日工作台同樣為候診表。開診後建立本次中醫病歷。醫師先完成望、聞、問、切,再寫證型、綜合症狀與治療法則,其後按克數立方。「本診進度」同步診斷記錄、處方、藥房與收費,代煎、取藥與結帳無須依賴口頭交接。
中藥處方以「味」為單位:品項、克數、煎法寫於明細;煎煮/配製方法、中成藥用法、重配次數、是否需要代煎寫於整張方。畫面彙總總克數。藥房僅處理已完成處方。調劑模板為常用方效率工具,不能取代當次四診與辨證。
| 層面 | 中醫門診 | 西醫門診 | 是否共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會員/預約/候診 | 候診表可篩中醫診次 | 候診表可篩西醫診次 | 共用工作台,診次分開 |
| 病歷結構 | 四診、證型、綜合症狀、治療法則 | SOAP 病歷、ICD 編碼、診斷結果 | 分開存放,互不覆蓋 |
| 藥品主檔 | 中藥 | 西藥 | 分開建檔,開方不跨類 |
| 處方欄位 | 克數、總克數、煎法、代煎、重配 | 劑量、口服/外用、日數、次/日、醫囑 | 分開 |
| 藥房/收銀 | 藥房待取清單、費用預覽、POS;代煎標記隨處方走 | 同一套隊列與前台動作 | 共用;品項來源不同 |
候診表可篩選中醫診次。中藥處方僅選中藥。診斷結果可按中醫類型維護,避免與西醫病名、ICD 混列。
望診、聞診、問診、切診入病歷後,再記證型、綜合症狀與治療法則。克數與煎法具備書面依據,而非只開藥、不辨證。
保存不交藥房;完成後待取。代煎標記隨處方走。批價對應將藥費/診金交收銀。費用預覽與西醫門診同一套前台作業。
權限沿用系統既有選單。下表對應門診現場常見分工與系統操作。
| 現場角色 | 主要畫面 | 典型動作 |
|---|---|---|
| 診所助理 | 候診表、中醫病歷 | 核對到診、開診;需要時補錄生命徵象 |
| 中醫師 | 中醫病歷、中藥處方 | 四診、證型、綜合症狀、治療法則、立方、煎法、代煎、保存或完成 |
| 藥房/調劑 | 待取清單、調劑模板 | 依每味煎法與整張煎煮說明調劑;安排代煎;可套用或另存模板 |
| 前台收銀 | 候診表費用預覽、POS | 預覽藥費/診金,確認後進入既有收銀結帳 |
| 診所主管 | 醫療設定、批價對應、中藥主檔 | 代煎流程、先收費後發藥、附表一等進階項目是否啟用 |
以候診表為工作台。開診建立中醫病歷後,醫師於同一診次完成四診、辨證與開方;本診進度同步診斷記錄、處方、藥房與收費。
「保存」之處方藥房不可見。「完成」後始進入待取。完成後若須修訂,以「編輯(解鎖)」確認後降回保存;尚未發藥、未標記取走時,藥房隊列退回未取。已發藥或已取走則不自動回滾,以免已出藥紀錄被改寫。本診進度欄位與西醫門診相同:診斷記錄、處方、去藥房、去前台。
中醫病歷不以 SOAP 為主結構,而以望、聞、問、切承載四診,再歸納證型、綜合症狀與治療法則。生命徵象仍可記錄,供需要中西互參的診所使用。
此為中醫與西醫最明確的分野。西醫以主觀、客觀、評估、計劃書寫;中醫以望診、聞診、問診、切診立法立方。兩套欄位分開存放,同一會員先後求診亦不互相覆蓋。
四診之後選取證型(按中醫類型維護之診斷結果,不與西醫 ICD 混用),再寫綜合症狀與治療法則,使後續克數、煎法具備書面依據。既往史、醫生紀錄可依診所設定顯示。
中醫病歷同樣可登錄體溫、血壓、心律、氧氣飽和度、呼吸速率、血糖。此為雙軌記錄能力,並非將中醫改為西醫流程;需要量測生命徵象時,不必另開西醫診次。
畫面欄位名稱為證型,資料來自診斷結果主檔,可按中醫類型過濾,避免與西醫病名、ICD 混列。歷史診次可於病歷畫面回看,並可匯入過往處方(須先預覽)。
| 欄位 | 臨床內容 |
|---|---|
| 四診 | 望診、聞診、問診、切診分欄記錄 |
| 望診 | 神色、形態、舌象等望診所見 |
| 聞診 | 聲息、氣味等聞診所見 |
| 問診 | 現病史與問診綱要 |
| 切診 | 脈象、按診等切診所見 |
| 證型 | 中醫診斷結果主檔選取,不與西醫 ICD 混用 |
| 綜合症狀 | 由四診歸納的證候文字 |
| 治療法則 | 立法,作為立方與煎法依據 |
| 生命徵象 | 體溫、血壓、心律、氧氣飽和度、呼吸速率、血糖 |
| 既往史、醫生紀錄 | 依診所設定顯示 |
| 過敏清單、問題清單、臨床醫令 | 與西醫病歷同一組安全與追蹤欄位 |
| 旁註更正、病歷已鎖定 | 鎖定後補註;是否自動鎖定依醫療設定 |
| 療程 | 列出已預約療程(日期、分店、療程編號/名稱、負責人員),可加預約。此非立方欄位 |
中藥處方以「味」為單位記克數,並於每味標註特殊煎法;整張方另有煎煮/配製方法、中成藥用法、重配次數與代煎。開方當下可見分店庫存;庫存不足時警示,預設不強制攔截。
「保存」僅留下草稿,藥房不可見。「完成」後始待取。若須修訂,以「編輯(解鎖)」確認後降回保存;尚未發藥或未取走時,藥房隊列退回未取。已發藥或已標記取走則不自動回滾。
匯入前先預覽藥味與劑量,再選「取代現有處方」或「加入至現有處方」(加入時略過重複品項)。語音開藥可帶出煎煮方法、重配等表頭欄位,仍須醫師核對克數與煎法後提交。
| 標記 | 臨床意義 | 調劑提示 |
|---|---|---|
| 常規 | 無特殊煎法,與群藥同煎 | 一併入煎 |
| 先煎 | 礦石、甲殼、質地堅實需久煎之藥 | 先下鍋煎煮再納餘藥 |
| 後下 | 芳香揮發或久煎失效之藥 | 湯將成時納入 |
| 包煎 | 種子、絨毛、粉末易混濁或刺激咽喉 | 布包後入煎 |
| 烊化 | 膠類等不宜與群藥同煎 | 另溶後兌入 |
| 另煎 | 貴重藥需單獨煎取 | 另器煎汁兌服 |
| 畫面用詞 | 作用 |
|---|---|
| 本診處方/新增處方 | 列出或開立新的中藥處方 |
| 中藥品項、克數、備註 | 每味用量與備註;畫面下方顯示總克數 |
| 煎法 | 常規/先煎/後下/包煎/烊化/另煎 |
| 煎煮/配製方法 | 整張方的煎煮或配製說明 |
| 中成藥用法 | 與湯劑並用時的服法 |
| 重配次數 | 後續配藥次數 |
| 需要代煎 | 整張方勾選,供藥房安排代煎 |
| 保存/完成/編輯(解鎖) | 保存不交藥房;完成始待取;解鎖後降回保存 |
| 另存為調劑模板 | 將目前藥味清單存入既有調劑模板,名稱由操作者輸入 |
| 列印/列印標籤 | 處方紙與藥袋標籤。列印不會將保存中的草稿送交藥房 |
| 語音開藥 | 可帶出煎煮方法、重配等表頭,仍須醫師核對克數與煎法。預設關閉 |
| 匯入預覽 | 先顯示編號、藥品、劑量,再選擇「取代現有處方」或「加入至現有處方」 |
| 庫存/缺貨 | 依分店顯示;≤ 0 黃標,預設不攔截開方;無分店顯示「-」 |
藥房或醫師可維護調劑模板。中藥處方可將當前藥味清單另存為模板,減少由零點選與抄方誤差。
「另存為調劑模板」須輸入處方名稱,並寫入既有調劑模板,不另建資料來源。操作須具備處方相關選單權限。模板適用於館內常用方、季節協定方與代煎標準組合;每次仍應按當下證候調整克數與煎法,不能以模板取代四診與辨證。
於中藥處方按「另存為調劑模板」,將目前清單寫入既有調劑模板(須具備處方相關選單權限)。名稱由操作者輸入,沿用既有新增模板流程。
適合館內常用方、季節協定方與代煎標準組合。模板為調劑效率工具,不能取代該次診症的四診與辨證記錄。
藥房處理已完成之中藥處方。畫面名稱為藥房待取清單。代煎為整張方標記;調劑依每味煎法與整張煎煮/配製方法執行。
醫師按「完成」後,處方始進入藥房待取清單。調劑依每味先煎、後下、包煎、烊化、另煎與整張煎煮說明執行;若勾選「需要代煎」,可據此安排代煎。列印標籤便於分裝或交患者時貼於藥袋。
啟用「先收費後發藥」時,未收費不可發藥。解鎖改方時,未發藥或未取走之隊列退回未取;已發藥不自動回滾。開方庫存路徑與西醫門診相同:未啟用統一扣減讀取醫藥庫存;啟用後走該店預設倉庫,不加總全店倉庫。
完成處方進入待取清單。可設定須先收費才發藥。解鎖改方時,未發藥或未取走之隊列退回未取;已發藥不自動回滾。
整張方勾選「需要代煎」後,藥房可據此安排代煎,而非僅依藥味清單。煎煮方法文字與單味煎法一併作為調劑說明。
開方可見分店庫存。未啟用統一扣減時用醫藥庫存;啟用後走該店預設倉庫。FEFO、冷鏈屬進階設定。
中醫藥費、診金與代煎相關收費,同樣經批價對應落入購物車。前台於候診表交接收銀前先顯示「費用預覽」,對應未齊則顯示「收費對應未齊」並停用確認。
前台作業與西醫門診相同:預覽品項與金額,按「確認並前往收銀」始進入收銀。無可預覽項目時提示「沒有可預覽的收費項目」。開單交接模式可選只帶藥費/診金,或舊習慣每隻藥上單。對應可帶分店。差異僅在品項來自中藥/中醫診金對應。
批價對應可帶分店,避免連鎖診所串用錯價。未啟用批價時可沿用既有臨床品項路徑,不中斷收銀。
費用預覽、確認後進入收銀,與西醫門診候診表相同,前台無須記兩套交接流程。差異僅在品項來源。
完成立方後可列印處方與標籤。調劑模板與過往方匯入用以減少抄方誤差,不能取代當次四診。
中藥處方畫面提供「列印」與「列印標籤」。列印不會將保存中的草稿送交藥房,亦不改變保存/完成狀態。醫療設定可選擇列印是否顯示克數。藥包標籤範本差異於實際列印標籤時生效。
中藥處方可列印,供患者或藥房留底。列印為輸出作業,不將草稿送交藥房。
可另印標籤,便於分裝、代煎或交患者時貼於藥袋。
匯入前先顯示藥味與劑量,再選「取代現有處方」或「加入至現有處方」。加入時略過已在清單中的重複品項。
日常以過敏檢查、保存/完成分階、煎法與代煎標記即可運轉。附表一、危險藥物介面、MFA 等置於進階合規,由機構決定是否啟用。
下表對齊醫療設定實際開關名稱。進階項目須明確啟用,預設不強制全開。
| 分組 | 設定 | 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醫生日常 | 開診前確認、醫生臨床流程列 | 減少誤開;流程列預設不必啟用 |
| 藥房/前台 | 先收費後發藥、藥房庫存單一扣減、批價對應 | 發藥與收銀先後;扣預設倉或醫藥庫;藥費診金入收銀 |
| 進階合規 | 中醫附表一、危險藥物介面、FEFO、冷鏈、語音開藥、MFA | 全部須明確啟用。附表一開啟後,相關藥味須確認注意事項 |
| 進階合規 | 藥物過敏衝突時硬攔截、完成診症時自動鎖定病歷 | 預設為提示/完成後仍可編輯;硬攔截與自動鎖定須另外啟用 |
| 列印 | 列印是否顯示克數、診症紀錄打印模版 | 控制中藥處方紙是否列印總克數;診症紀錄版式與處方紙分開 |
對齊實際作業狀態:四診寫入病歷、立方可保存、完成始進藥房,代煎與批價於後段落地。